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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时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2 14:57:21 人浏览

导读:

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时需要回避的情形是本案的当事人、近亲属的、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情形。申请法官回避的后果是当事人需要在三天内申请回避,如果临时申请回避,是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

  一、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时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时需要回避的情形是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申请法官回避的后果

  1.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开式作出决定。

  3.在案件开庭审理时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三、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避理由、回避申请、回避决定、回避后果和复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回避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回避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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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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