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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5 08:17:29 人浏览

导读:

监视居住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具体内容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并对被告人的自由加以限制的强制措施。

  一、监视居住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内容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自由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范围与取保候审相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关既可以取保候审,也可以监视居住,具体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但不得对同一个人同时适用。

  二、监视居住可以取保候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三、监视居住期限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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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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