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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1 11:41:22 人浏览

导读: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是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罪犯正在怀孕等情形。缓期执行的条件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等。

  一、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是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以及罪犯正在怀孕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缓期执行的条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三、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怎么算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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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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