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责任 > 连带责任 > 四种不真正连带责任类型是什么

四种不真正连带责任类型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6 18:32:27 人浏览

导读:

四种不真正连带责任类型是因数个侵权行为的竞合,数个债务不履行行为的竟合,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竞合又或者是合同上的损害赔偿债务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债务的竟合。

  一、四种不真正连带责任类型是什么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具体类型很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因数个侵权行为的竞合。它指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一般是数人因各自独立的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损害,又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各侵权行为人对此损失均负全部责任。如乙不法侵占甲之轿车,丙又将轿车损害,乙和丙对甲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2.数个债务不履行行为的竟合。指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债权人修建房屋,甲负责设计,乙负责材料,丙负责施工,后因甲设计不合格,乙提供材料有瑕疵,丙的施工质量低劣,致使房屋不能使用,甲乙丙三人都各自违反了履行义务,各负全部损害的义务。

  3.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竞合。指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如甲将物品交乙保管,乙在保管过程中未尽保管义务,保管物被丙盗窃。乙承担的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丙承担的是侵权责任,乙,丙对甲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4.合同上的损害赔偿债务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债务的竟合。例如甲将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乙不慎将轿车损坏。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对甲负赔偿损失的债务,乙因侵权行为也对甲负赔偿损失的债务,二者产生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生原因具有偶然联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数个债务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由此产生数个各不相同的法律关系,各个原因和各个法律关系间互不依存,具有独立性。这里所说的各不相同的法律关系,既包括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如侵权和违约,也包括性质相同的不同法律关系,如数个独立合同的违约,或者数个行为的性质不同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

  2.这些原因是偶然联系在一起的,事先并无共同的约定或者共同的意思联络,不存在共同的过失。这同连带责任基于同一原因如共同侵权,存在主观目的上的同一性是明显不同的。例如题头案例中的蒋某与王某在主观上完全没有共同的目的,他们与陈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完全是独立的。

  三、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1.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相比较,区别在于最终责任的分担。

  2.连带责任的最终责任一定要分给每一个责任人,即对外连带,对内按份。

  3.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最终责任一定要归属于最终责任人一人而不分份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