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死刑 > 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哪些意思

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哪些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0 07:58:10 人浏览

导读:

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两年的缓期,在此期间没有构成故意犯罪的情况下,是可以在两年期限届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

  一、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哪些意思

  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犯宣判后的流程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死刑犯在什么地方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快车提醒您,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