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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何种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19 07:25:15 人浏览

导读: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的条件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等等。

  一、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何种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二、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三、破产申报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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