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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手续去哪里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1 19:17:10 人浏览

导读:

收养手续去哪里办理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来分析。如果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孤儿的,子啊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是非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或者儿童的,在发现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一、收养手续去哪里办理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登记需要多少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收养登记需要的费用包括:

  1.收养申请手续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每件二十元。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每件五十元。

  2.收养证工本费:中国公民每件十元。外国人每件二十元。

  3.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二百二十元。外国人每件七百五十元。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一百元。户口收费则仅手工本费用。

  三、收养程序怎么走

  1.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3.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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