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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构成家暴才能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9 13:27:02 人浏览

导读:

构成家暴才能离婚的情形是一方存在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造成家庭成员有身体、精神上损害的情况是可以认为家暴的。离婚家暴起诉书应当写明原被告的个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一、怎样构成家暴才能离婚

  构成家暴才能离婚的情形是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二、离婚家暴起诉书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

  3.证人证言。法律快车提醒您,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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