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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1 12:25:25 人浏览

导读:

遗产继承在哪个部门办理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继承人直接协商解决就无需去部门办理,如果产生争议无法解决可以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

  一、遗产继承在哪个部门办理

  遗产继承如果是就遗产的分配产生纠纷,各继承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遗产继承纠纷诉讼。如果是各继承人之间协商解决的,不需要去哪里办理。

  二、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1.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诉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5.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进行遗嘱继承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所有权证明;

  4.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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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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