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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9 21:25:27 人浏览

导读:

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的规定有遗嘱人主体适格、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处分的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等。做公证遗嘱的流程是当事人申请、公证处审查受理、审查等。

  一、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规定

  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的规定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怎么做公证遗嘱的

  做公证遗嘱的流程如下:

  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审查受理。

  3.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审查。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三、遗嘱公证后能改吗

  遗嘱公证后能改,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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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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