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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如何搜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10 13:40:19 人浏览

导读:

诈骗罪的应当搜集的证据是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聊天记录和汇款记录,以及具体对方所提供过的联系方式、对方的哄骗手段等。主要是能证明自己被骗的证据。

  一、诈骗罪如何搜证据

  诈骗罪应当搜集的证据包括: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具体阐述交付财产的过程、嫌疑人的诈骗手段的书面文件等。

  司法实践中,应当侧重搜集证明行为人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形式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诈骗怎么判刑

  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的判刑: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未达到三千元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三、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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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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