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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2 12:51:55 人浏览

导读:

伤情鉴定流程是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申请,获得委托书后,到指定的法医门诊等。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鉴定委托书生效的当天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即可。

  一、伤情鉴定流程?

  伤情鉴定流程如下: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

  5.另外关于伤情鉴定复议,一般是在接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

  6.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

  二、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如果鉴定事项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三、伤情鉴定划分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伤情鉴定划分标准依据被鉴定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于同一器官或者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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