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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8 17:56:24 人浏览

导读:

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和流程是需要收养的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符合条件则会颁发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的条件是年满三十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呀?

  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和流程是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法律快车提醒您,对符合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二、收养子女的条件

  收养子女的条件是年满30岁;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经济实力强;没有不被认定收养的疾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需要哪些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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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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