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吗?
导读:
保全在先的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抵押权和质权才能优先受偿。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转让债权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法:
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相关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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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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