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什么费用?
导读: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法律快车提醒,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处理方法有:
1.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交纳立案材料。交纳立案材料的机关是法院的立案庭。
2.交纳诉讼费。
3.换取正式的诉讼费收据,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到银行或法院银行缴费窗口缴纳诉讼费后,要注意将银行开具的交款凭证到立案庭换取正式的诉讼费收据,不要向生活实例中肖某的情况,造成案件没有立案成功。至此,立案阶段结束,立案庭在立案后,会将案件分配到审判法官和书记员。当事人需要等待承办案件的书记员通知开庭或谈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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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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