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诉讼 > 起诉离婚要交费吗

起诉离婚要交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5 01:44:42 人浏览

导读:

起诉离婚要交费的,根据案件的性质决定收费的标准,需要交纳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了原被告的个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

  一、起诉离婚要交费吗

  起诉离婚要交费的。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法律快车提醒您,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二、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离婚要去当地法院起诉吗

  离婚不一定要去当地法院起诉。

  1.夫妻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