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量刑 > 减刑 > 刑法减轻处罚怎么减

刑法减轻处罚怎么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7 07:53:21 人浏览

导读:

刑法减轻处罚规定是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期限不能少于原刑期的一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三十年,减刑的条件包括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

  一、刑法减轻处罚怎么减

  刑法减轻处罚规定为: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减刑的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减刑需要经过哪些部门批准

  监狱中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申请减刑的,一般需要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进行批准。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所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