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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刑法的调整对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1 12:30:20 人浏览

导读:

民法与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刑法的调整对象是刑事关系、刑事责任关系等。民法主体的种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民法与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与刑法的调整对象如下:

  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快车提示您,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财产关系是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

  2.刑法的调整对象从表层看,其调整对象是刑事关系。从中层看,其调整对象是刑事责任关系。从深层看,其调整对象是政治关系。

  二、民法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主体的种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特殊自然人:胎儿、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者、盲聋哑人、工人、已婚人员、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等;

  2.民法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3.别的组织是指具有一定组织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法成立的组织,但为了确保这些客观存在但不是法人的社会组织的合法利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别的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别的组织的民事诉讼活动由其主要负责人代表。

  三、民法与刑法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主要是如下:

  1.任务的不同:民法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刑法的任务是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

  2.违法责任的不同: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刑事责任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

  3.适用法律的不同:民法主要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刑法适用刑事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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