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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断绝关系有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4 13:29:30 人浏览

导读:

登报断绝关系没有用的,断绝关系只是主观上的认为,对于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只能断绝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应当写明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解除事由等。

  一、登报断绝关系有用吗

  登报断绝关系没有用,所谓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主观认为,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法律行为来断绝的。亲子关系属于事实关系无法断绝。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的法定义务。

  所谓的登报声明解除亲子关系在我国民间常常是一时气愤之下的行为,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解除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首部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列明诉讼请求事项是解除收养关系争议纠纷,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登报断绝关系

  三、解除收养关系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养子女年满八周岁,其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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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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