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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手续办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0 12:28:39 人浏览

导读:

领养手续办理程序是需要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登记。领养小孩的条件是收养人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以上的条件。

  一、领养手续办理程序

  领养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即收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依法审查。即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核查相关情况;

  3.核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领养小孩的条件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领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三、解除收养关系调解书有效吗

  解除收养关系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有效。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在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签收或者拒绝签字的没有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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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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