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导读:
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承担的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至18周岁)的学生,如果他们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是判断其责任的关键因素。如果学校未能证明其已尽到相关职责,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
2.对于不满8周岁的学生,如果他们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受伤,教育机构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对于8周岁至18周岁的学生,如果他们在学校受到教职员工的人身伤害,需要由受伤的学生及家长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4.如果学生在学校受到第三人侵害,学校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通过客观化的判断标准。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
(3)是否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
2.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规定,如果学校违反了这些职责,使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就需要承担责任。
3.司法实践中,如果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也可以认定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学校责任如何判断?了解完这些,你是否对学校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你在校园安全方面还有疑问,法律快车随时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悲剧发生,学好法律不仅能让我们保护自己的权益,更能让我们冷静的看待事情。让我们不至于被激动冲昏头脑。那那么学生在校死亡是不是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1、材料质量的检查;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工序交接的检查;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
没有明码标价受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有权查修理厂的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等。交通运输管理处定期对各个修理厂进行检查以及考核,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
购买到假货后假一赔十是受到法律支持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
当事人在购买了三无产品之后,应当根据其具有以下行为认定商家欺诈: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