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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证据有何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31 07:38:33 人浏览

导读:

工程索赔证据的要求是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分包编制的进度表、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等。工程索赔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工程索赔证据有何要求

  工程索赔证据的要求如下: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4.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5.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

  6.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7.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

  8.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9.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10.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排序。

  特别注意:上述证据材料,如条件允许,需要及时要求相关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工程索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索赔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快车提醒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损失索赔流程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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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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