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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诉状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9 20:02:28 人浏览

导读:

解除同居关系诉状应当写明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陈述的事实和法院的名称等。认定同居关系的依据在于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稳定生活等。

  一、解除同居关系诉状怎么写

  解除同居关系诉状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双方身份信息。

  2.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是承担;探视权的约定;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陈述事实与理由。

  4.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令。

  5.人民法院名称。

  二、认定同居关系的依据

  1.双方当事人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2.其双方当事人不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

  3.该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非法同居法院如何判决

  非法同居只有构成重婚罪的法院才会判决。法律快车提醒您,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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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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