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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人身关系的具体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8 10:36:53 人浏览

导读:

夫妻人身关系的具体内容包括夫妻地位平等、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忠实义务、人身自由、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等。夫妻之间的义务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忠诚婚姻的义务。

  一、夫妻人身关系的具体内容

  夫妻人身关系的具体内容如下:

  1.夫妻地位平等,独立;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3.夫妻忠实义务;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

  5.夫妻住所选择权;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7.计划生育义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夫妻之间的义务是

  1.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忠诚婚姻的义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三、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方面:

  1.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2.实行婚姻自由

  3.一夫一妻

  4.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5.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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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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