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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离婚认定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7 17:33:08 人浏览

导读:

感情不和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准予离婚,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感情不和离婚认定怎么办

  感情不和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得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在法律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应包含什么内容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三、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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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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