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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资格撤销后能不能恢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3 11:29:24 人浏览

导读:

监护资格撤销后能恢复。法院在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可以视情况恢复监护人资格。法定监护人范围有父母,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

  一、监护资格撤销后能不能恢复

  监护资格撤销后能恢复。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本条适用的对象仅限于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作为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一旦被撤销资格,即不再恢复。

  本条规定给予作为父母或子女的监护人以悔过自新,恢复监护资格的机会。在维持监护关系稳定性和亲权、亲属关系的价值衡量上,选择了后者。最终目的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二、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监护人。如果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

监护资格撤销

  三、变更监护人的条件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当事人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官裁判变更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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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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