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法 > 解除收养关系 > 断绝母子关系怎么断绝

断绝母子关系怎么断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2 05:31:45 人浏览

导读:

断绝母子关系是无法断绝的,但是对于收养关系是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关系。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有对子女进行虐待、遗弃、侵害等侵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断绝母子关系是无法断绝的,但是对于收养关系是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关系。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有对子女进行虐待、遗弃、侵害等侵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断绝母子关系

  一、断绝母子关系怎么断绝

  一把情况下父母子女关系不可以断绝,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且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首部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列明诉讼请求事项是解除收养关系争议纠纷,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