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施工 > 工程竣工验收 > 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3 07:58:10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内容处理;没有约定的,可按照实际的损失确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内容处理;没有约定的,可按照实际的损失确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一、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为不超过实际造成损失的30%。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上限超过实际造成损失30%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损失,予以减少。

  三、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多长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一般为当事人合意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间的时间,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