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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合伙企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1 07:55:07 人浏览

导读:

法人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在于两者的概念不同、组织性质的不同、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权利行使的范围不同等。

  法人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在于两者的概念不同、组织性质的不同、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权利行使的范围不同等。

  一、法人合伙企业有哪些

  .法人合伙企业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1.概念不同。合伙企业一般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组织性质不同。有限公司是法人组织,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3.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要具备什么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法律快车提醒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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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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