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伙企业
导读:
投资合伙企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自己能不能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因为合伙企业很多时候都是无限责任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什么是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与一般公司不同,有其特殊性,符合其自身特性的会计主要有:“合伙人资本”、“合伙人提款”、“合伙人损益”科目,且以上科目均为一级核算科目。
合伙企业不设置“企业所得税”科目。我国合伙企业为非纳税主体,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合伙企业无需进行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其余科目与一般企业一样。
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资本公积”科目,由投入资本引起的各种资产增值可直接记人“合伙人资本”科目。
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通过提款或追加投资方式全部分给合伙人。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为投资者;
(四)合伙企业实现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个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
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在税款计算时,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利润。
但在计算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时,个人合伙人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只允许扣除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在实现经营所得的纳税年度内没有综合所得,或有综合所得但未扣除减除费用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才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合伙企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不想承担无限责任可以和合伙人商议设立有限合伙。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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