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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减少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6 00:07:04 人浏览

导读:

抚养费减少的情形有父母双方约定减少、实际需要低于抚养费标准、给予抚养费一方经济收入降低等。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

  抚养费减少的情形有父母双方约定减少、实际需要低于抚养费标准、给予抚养费一方经济收入降低等。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

  一、抚养费减少的情形

  抚养费减少的情形有:

  1.父母双方约定可以减少的;

  2.子女的实际需要低于抚养费标准且双方同意减少的;

  3.给予抚育费的一方经济收入降低的。

  二、孩子抚养费多少

  孩子抚养费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可以不付抚养费的情况

  可以不付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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