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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法院拍卖流拍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4 07:29:49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法院拍卖流拍后,法院将房屋变卖。法院房拍卖屋的程序是先对被执行的房产进行查封,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拍卖保留价,然后再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房屋法院拍卖流拍后,法院将房屋变卖。法院房拍卖屋的程序是先对被执行的房产进行查封,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拍卖保留价,然后再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一、房屋法院拍卖流拍怎么办

  房屋法院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法律快车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八条,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二、法院房拍卖屋程序

  法院房拍卖屋程序:

  1.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三、司法拍卖的房子可以买吗

  司法拍卖的房子是能买的。司法拍卖的房子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权,法院将其作为抵押的房子进行拍卖来偿还债务。司法拍卖的房子具有价格低、房源少的特点,一般是拍卖成功后,房屋物权就可以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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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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