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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拐卖妇女儿童立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7 08:35:46 人浏览

导读:

公安部拐卖妇女儿童立案规定是符合这些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拐卖妇女、儿童报案的,接到儿童或者十四至十八周岁妇女失踪报案的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部拐卖妇女儿童立案规定是符合这些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拐卖妇女、儿童报案的,接到儿童或者十四至十八周岁妇女失踪报案的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公安部拐卖妇女儿童立案规定

  公安部拐卖妇女儿童立案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拐卖行为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但为了出卖获利,仍决意实施拐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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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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