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
导读:
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如下: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务需要对虚开发票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将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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