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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保险在哪里办理,城镇居民保险办理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15 17:05:57 人浏览

导读:

城镇居民保险在社保局办理。城镇居民保险办理条件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都可自愿参保。

  城镇居民保险在社保局办理。城镇居民保险办理条件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都可自愿参保。

  一、城镇居民保险在哪里办理

  城镇居民保险在社保局办理

  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二、城镇居民保险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保险办理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

  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6.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7.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三、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相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言,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法律快车提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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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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