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22:15:40 人浏览

导读: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后,未依法履行行为违约的需要赔偿。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后,未依法履行行为违约的需要赔偿。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专业版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专业版

    问:我是几年前买的房子,当时交易时没有房产证,后来我们自己办了房产证,只是没有更名,现在我们要更名,请问当年的买卖协议书有效么答:只要当时的协议反映的情况真实内容合法符合当事双方的意愿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租赁合同
    人浏览
  • 合同中可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约定赔偿责任。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 房屋买卖协议可否变更履行主体
    房屋买卖协议可否变更履行主体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房屋买卖协议的履行主体。房屋买卖协议履行主体的变更以房屋买卖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行为不得超出原

    #房地产
    人浏览
  • 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具体得看你们对于违约的约定。
  • 房屋买卖协议中违约处罚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协议中违约处罚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违约的处罚是: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守约方拒绝行使

    #房地产
    人浏览
  •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是否应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是:房屋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

    #小区物权
    人浏览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小区物权
    人浏览
  •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到立案庭立案。
  •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后,未依法履行行为违约的需要赔偿。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小区物权
    人浏览
  • 专利申请文件撤回的方式: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进行撤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法律依据:《中
  • 房屋租赁合同签字就生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签字就生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小区物权
    人浏览
  • 法律分析:需要。孩子改姓需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确认。离异夫妻最好能协商解决子女的姓名更改问题,最好达成书面协议。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法定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
  • 到移动客户那边去复议
  • 共有房屋被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共有房屋被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共有房屋被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力,出租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房屋不得出租,共有权人擅自出租共有房屋,其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很合同依法应确认无效。

    #小区物权
    人浏览
  • 出车祸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劳动者因公司不缴纳社保而与其解约的,能通过申请仲裁来获得经济补偿,但不能获得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办理失业金领取如下: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领取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登记后的次月按月在当地领取。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发生工伤的,职工应该及时去往医院治疗,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取得工伤认定书,此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工伤待遇,然后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