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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及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22:05:01 人浏览

导读:

国有企业股权的转让程序如下:1、制定《转让方案》;2、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3、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审计及资产评估;4、召开股东会;5、申请上市交易;6、签订合同,取得产权交易凭证;7、备案登记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及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股权的转让程序如下:1、制定《转让方案》;2、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3、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审计及资产评估;4、召开股东会;5、申请上市交易;6、签订合同,取得产权交易凭证;  7、备案登记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及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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