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21:42:04 人浏览

导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完全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完全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