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责要给主责的修车吗
导读:
1.在交通事故中,次责方确实需要为主责方的修车费用进行赔偿。这一赔偿过程会首先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剩余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进行计算。
2.具体来说,对方的修车费、医药费会在次要方的交强险中扣除,而次要方的修车费则会在对方的交强险中扣除。剩余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计算。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强险的赔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1.赔偿会先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这意味着,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的条款和限额,先行支付一部分赔偿金额。
2.剩余的赔偿费用会根据事故责任的比例进行计算。这一过程中,对方的修车费、医药费会在次要方的交强险中扣除,而次要方的修车费则会在对方的交强险中扣除。
3.通过这样的程序,可以确保事故双方都能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则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有哪些规定?如果你对赔偿过程还有疑问,快来法律快车了解更多信息,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有些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受伤的情况,尤其是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也是比较常见的,这种情况下要及时的去医院进行检查,那么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人员造成了伤残或者死亡的话,如果交警部门判定了当事人的过错,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主责醅偿多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和全责
车主的责任问题通说认为,应当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责任主体,即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关键是支配利益和使用利益(收益)确定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