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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18:31:55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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