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7 08:41:48 人浏览

导读: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2、附属设施补偿值;3、超额土地补偿值;4、附属物及装修补偿。这些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

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

2、附属设施补偿值;

3、超额土地补偿值;

4、附属物及装修补偿。

这些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