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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怎么行使职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7:51:12 人浏览

导读:

债权人会议中一般是采取行使表决权和会议讨论的方式来行使其职权的。债权人会议要通过议决事项,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债权额要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债权人会议怎么行使职权

债权人会议中一般是采取行使表决权和会议讨论的方式来行使其职权的。债权人会议要通过议决事项,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债权额要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债权人会议怎么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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