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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召开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8-07-16 15:51:56 0人浏览

导读:

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组成一个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一个集体机构,当然,不是所有的债权人都可以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对于已经由担保财产优先受赔偿并获得足够清偿的,或者已经由债务人的担保人、连带债务人获得足够清偿的债权人都不能参加债权人会议。中国立法债权人会议召开条件并未明确。但从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以人数和债权额占总债权额的多数可决来解释,应以两人以上为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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