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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作离婚证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13:18:16 人浏览

导读: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是能作为离婚证据使用的。但需要经查证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作离婚证据吗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是能作为离婚证据使用的。但需要经查证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作离婚证据吗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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