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丈夫背着妻子向所在单位借款离婚时偿还主体是谁

丈夫背着妻子向所在单位借款离婚时偿还主体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20:03:46 人浏览

导读:

丈夫背着妻子借款离婚时对偿还主体的确定是: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欠的,那么属于夫妻债务,即使女方不知情的,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相反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无论知不知情,都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丈夫背着妻子向所在单位借款离婚时偿还主体是谁

丈夫背着妻子借款离婚时对偿还主体的确定是: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欠的,那么属于夫妻债务,即使女方不知情的,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相反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无论知不知情,都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丈夫背着妻子向所在单位借款离婚时偿还主体是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