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独立董事的权利

独立董事的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1 07:33:06 人浏览

导读:

独立董事的权利主要包括:1、提议召开董事会;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4、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5、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6、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权利。

独立董事的权利

独立董事的权利主要包括:1、提议召开董事会;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4、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5、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6、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权利。

独立董事的权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