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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罚款可以不开收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1 16:33:12 人浏览

导读:

有关机关在收取罚款时不能够不开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如果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交罚款。

收取罚款可以不开收据吗

有关机关在收取罚款时不能够不开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如果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交罚款。收取罚款可以不开收据吗

收取罚款可以不开收据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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