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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登记机关是否会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1 18:06:22 人浏览

导读:

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并不会被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因为一方失踪离婚的,不能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登记机关是否会受理

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并不会被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因为一方失踪离婚的,不能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登记机关是否会受理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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