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3:03:34 人浏览

导读: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主要有以下区别:1、性质不同。留置权属于物权,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一种效力;2、发生的原因不同。留置权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则是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3、标的物的范围有所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标的物没有限制。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主要有以下区别:1、性质不同。留置权属于物权,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一种效力;2、发生的原因不同。留置权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则是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3、标的物的范围有所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标的物没有限制。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