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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不同处理方式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00:27:10 人浏览

导读:

离婚程序具有如下的不同处理方式:1、双方协议离婚,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2、双方诉讼离婚的,即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程序不同处理方式有什么

离婚程序具有如下的不同处理方式:1、双方协议离婚,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2、双方诉讼离婚的,即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程序不同处理方式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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